信息时报讯 (记者 白云)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办事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降低电梯维修成本,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电梯快速维修,保障业主乘用电梯安全。
“通知”指出,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市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用于购买专项财产保险。
“通知”明确了投保条件及险种。其中,“投保条件”部分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维修资金的物业小区,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业务。
“投保险种”则指明专项财产保险。“通知”规定使用维修资金投保电梯保险的,只可用于投保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相关险种。其中电梯维修费用险,指电梯在正常、合理的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必须维修、更换零件的,保险机构按约定负责赔偿实际支出的合理和必要的维修、更换费用,包括零配件费用和工时费。电梯财产损失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以及其他符合使用维修资金投保电梯财产保险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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