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温州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电子产品,尤其是手机类的消费维权投诉、举报逐渐升温。当市民在购买手机、维修手机过程中遭遇种种不公正待遇,而被商家理直气壮说成是行业“潜规则”时,该怎么维权?记者整理有关案例,并采访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业务拓展部主任、执业律师陈朝阳,就这些纠纷案例进行逐一解答,为市民支招。

商家、售后互踢皮球坏机当作新机卖
2020年11月,市民丁女士和朋友一同前往实体店购买华为手机,虽说是同时购买,但丁女士的华为手机刚拿到手就出现了问题。起初,丁女士觉得手机的屏幕有点绿,以为是错觉,就同朋友的新机进行了对比,果然丁女士的新机屏幕泛绿。她不放心便找工作人员确认,却被告知绿屏是正常的。
丁女士之前一直用的是苹果手机,听说华为手机好才决定换手机,没想到之后又相继出现手机没有信号、拍照模糊、不聚焦等问题,上个月玩游戏时直接死机了。无奈她只好去找商家再次反映问题,商家表示让其更换主板,丁女士不答应,明明是新买的手机,为什么已经严重到要换主板?于是商家便让丁女士前往鹿城区人民东路103号“华为售后”做检测,检测结果却显示没有问题,可明明有一大堆问题,怎么会没问题呢?商家又让其前往别的地方检测,丁女士于是要求换一台新的,却被告知过了质保15天无法换新,可是同样是过了质保15天,丁女士朋友的老公就换到了一台华为新手机。对于商家的一系列迷惑操作,丁女士十分无奈,商家、售后一直推诿,这让自己很受伤,原本打算为家人采购华为的念头也打消了。
律师说法>>>
本案中,商家、售后都有义务为丁女士手机出现无信号、拍照模糊、不聚焦、玩游戏死机等问题的原因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请求。明确答复上述问题属于质量问题还是其他原因问题。若存在质量问题,丁女士有权要求维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若本案存在其他法定解除条件的,丁女士仍然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即退货还钱。
质量问题接二连三?态度恶劣麻烦多
今年2月23日,市民向女士在鹿城区人民东路36号“铭达科技鹿城谢池苹果专卖店”花费9299元购买苹果12 pro max手机,由于自己对手机的操作并不熟练,就把新机交由店员,让他帮自己将旧机中的APP导入新机。这个过程十分耗电,所以当天回家后,向女士就立马充电,充了一会儿就发现手机存在发热异常现象,像是会爆炸的样子。次日用手机给朋友打视频又出现了黑屏,无奈只好找商家反映问题,却被告知导入新机的APP版本过低,需要更新软件。随后自己卸载了APP又重新下载,问题依然存在。向女士要求更换新机,但商家表示手机离店概不退换,之后她便报了警,商家就又要求向女士去苹果售后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手机确实存在问题,商家这才换了一台新的给她,但是这台新手机现在也出现了观看直播和使用软件没有声音的问题。向女士实在没有想到,换一台新手机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律师说法>>>
本案中,向女士购买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手机,后经更换仍然存在观看直播和使用软件没有声音的问题,三包期限从其收到第二部手机开始计算,可以要求更换或退货,换货的经二次换货后仍可以要求退货,退货的商家必须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新机损坏甩锅消费者?保修无门难维权
市民林女士在今年2月初苍南某手机店购买的苹果12手机,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存在黑屏、无法开机等问题,却被苹果维修点的工作人员告知手机曾被自行拆机故不予以维修。明明是消费者新买的手机出现问题,商家却在没有相应证据的情况下把锅甩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现在还要在保修期内自己掏钱维修,实在令人心寒。碰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本案中,林女士有权要求销售商家提供产品质量经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双方对于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可以申请鉴定,鉴定机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若是产品质量原因,则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来源:温州日报全媒体
温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徐诺
编辑:如婷
监制:胡恩强? 郑葵葵 刘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