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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

信息来源:weixiu.biz   时间: 2021-01-02  浏览次数: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让我们一起读民法典的亮点法条,让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同行。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七百一十三条。

  租赁物维修义务,

  谁来承担?

图片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辑:石黎红

  核: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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